发布时间:2023-07-12 17:53:47
为有效满足农村群众合理建房需求,扎实有序做好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工作,防止农户建房多占、超占宅基地以及乱占耕地、林地建房,塔甸镇严格落实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了宅基地使用的全程监管。
近日,塔甸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联合塔甸镇国土所、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到涉及建房审批的村组开展农村宅基地建房用地踏勘审查、对批准建房的农户进行开工查验,以及农户建房完成后的实地验收工作。在此次的现场勘踏过程中,对提出建房用地申请的10户农户进行了实地查验,审核审查了申请人是否符合使用农村宅基地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建房相关要求,是否超面积建房以及建房地块是否符合用地规划。对未批先建、占道、占沟塘、占耕地、占设施农用地等违法建房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后续将对通过召开村民小组户代表会议讨论、公示、村级审核通过,递交镇联审联批办公室农户建房申请逐一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一户一宅、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理、村庄规划的农户的建房申请进行签字审批,出具了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塔甸镇党委、政府把严审批程序,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作为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塔甸镇成立了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工作组,制定印发了《塔甸镇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办事指南》《塔甸镇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业务手册》,编发宣传信息,向群众广泛宣传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接下来,塔甸镇将继续完善推进宅基地建房审批工作,加强对各村宅基地网格员管理力度,压实责任。对提出建房申请和已经批准建房的农户及时完善材料,督促各村委会对已申请的建房材料及时整理上交,同时严格执行“到场”制度,确保塔甸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有序稳定开展。